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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农业图书馆借书卡管理规定

(一)借书卡办理    

  1.本院职工:凭申请表、工作证和身份证到国家农业图书馆三层服务台办理。最多可借西文图书2册和中文图书4册。调离本院时,须还清图书资料,并将借书卡交回。借书卡有效期为一年,到期后凭工作证免费注册。

      2.本院研究生:凭申请表、学生证和身份证办理借书卡。最多可借西文图书2册和中文图书4册。学生毕业或者调离本院时,须还清图书资料,并将借书卡交回。借书卡有效期为一年,到期后凭学生证免费注册。

      3.院内离退休人员:凭申请表、身份证和退休证办理借书卡。最多可借西文图书2册和中文图书4册。借书卡有效期为一年,到期后凭退休证免费注册。

      4.院聘客座研究人员:凭申请表、身份证和聘用证书办理借书卡。最多可借西文图书2册和中文图书4册。借书卡有效期为一年,到期后凭聘用证书免费注册。

      5.院外人员:凭申请表和身份证申请办借书卡,押金1000元。可最多借西文图书2册和中文图书4册。借书卡有效期为一年,到期后凭身份证注册,年度注册费50元。

(二)临时到馆读者可凭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阅览。
(三)借书卡年度注册

     “国家农业图书馆借书卡”实行年度注册制度,读者应在办理借书卡期满一年一个月内到馆办理年度注册。期满1年未能如期注册的借书卡将被暂停使用。期满5年未注册的借书卡将被作废。

(四)借书卡退卡

      退卡须不拖欠滞纳金和罚款,并还清所借图书,由本人持借书卡和押金收据取回押金;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,还须同时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。

(五)借书卡挂失和补办

      借书卡丢失,须到办证处或电话通知办证处挂失。如找到原借书卡,凭本人身份证到办证处解除挂失,则可恢复该卡使用;若未找到原借书卡,凭本人身份证交20元工本费补办新卡,原卡同时作废。

(六)借书卡使用须知及借阅期限

     每人限办卡一张,借书卡只限本人使用,请勿转借。读者可以在网上(http://www.nais.net.cn/)、打电话或者到图书馆内进行图书预约。
      每册图书借阅期限一般为30天,所借图书到期无人预约可办理续借手续。读者须按时还书,图书逾期未还须交纳滞纳金。如违反我馆规章制度,我馆有权停止借书卡的使用。

(七)逾期缴纳滞纳金

     读者须按时归还图书,逾期未还图书将按每天1元收取滞纳金。有逾期未还图书的读者将不能继续借书或预约借阅图书。

(八)图书损坏

      图书有撕或损坏,按每页1元赔偿;若影响整本书使用,则按图书丢失标准赔偿。

(九)图书丢失

      中文图书:区别不同出版年代,分别按图书原价的5倍至10倍赔偿。十年以内出版图书按原价的5倍赔偿;十年(含十年)以上按原书价格10倍赔偿;1980年以前出版的图书重新估计后(按物价上涨水平计算), 按估价的10倍赔偿。
      西文原版书:按原价10倍赔偿;成套多卷图书:遗失其中1册或数册,按整套价格予以赔偿,赔偿后不得索取其他卷册;1980年前出版的外文图书重新估价后(按物价上涨水平计算),按估价的10倍赔偿。
      赔偿后,读者又找回原书,所赔款项可如数退还本人,但须按借书逾期缴纳滞纳金制度处理,但滞纳金收取总数不超过该书定价的50%。

(十)借书卡办卡时间和地点

          办卡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8:30-11:30,下午13:30-16:30,休息日与节假日停办。

          办证地点:三楼总服务台

          联系电话: 010–82105217